一、依據銓敘部部退一字第1043999841號函及健保署網頁公告辦理。
二、各項保險費率調整如下:
- 公保:私立學校保險費費率自105年起由8.25%調整為10.25%,106年調整為12.25%,107年調整為13.4%。
- 健保:由4.91%調整為4.69%。
- 補充保費:由2%調整為1.91%。
三、執行業務收入(如論文指導費、稿費、表演人費用等)、股利所得、利息所得及租金收入之補充保險費扣取標準,由現行5千元提高至2萬元(請詳見簡表)。
四、檢附各項保險費負擔金額。
一、依據銓敘部部退一字第1043999841號函及健保署網頁公告辦理。
二、各項保險費率調整如下:
三、執行業務收入(如論文指導費、稿費、表演人費用等)、股利所得、利息所得及租金收入之補充保險費扣取標準,由現行5千元提高至2萬元(請詳見簡表)。
四、檢附各項保險費負擔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