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及定居數額表」

教育部函轉內政部修正「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及定居數額表」。

修正重點為因應少子化現象造成青壯人口減少,本類人口放寬數額可補充年輕人口,並可增加工作年齡之扶助人口,適度緩解人口老化問題,且保障大陸地區人民家庭團聚權,修正「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定居,並設有戶籍,其二十歲以下親生子女」之可申請在臺灣地區長期居留數額,每年數額由180人調整為300人。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