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8月25日
發文字號:臺教高(五)字第1100095992B號
主旨:
「專科以上學校教師違反送審教師資格規定處理原則」,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0年8月25日以1100095992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專科以上學校教師違反送審教師資格規定處理原則及修正條文對照表)1份,請查照。
說明:
1、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2、若對本行政規則有任何疑問,請依本部高教司學審科教師資格審定學校分工表(https://depart.moe.edu.tw/ED2200/News_Content.aspx?n=91C0F95836F6F7EB&sms=46F6EFDFE943D834&s=C19FB470EFA66111),逕洽各承辦人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