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2條、第9條修正相關訊息

一、依教育部111年1月21日臺教人(三)字第1110007700號函辦理。

二、檢附連結如下供參: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8lS4fKUWx51jfyi4XyThlM4tyfrF37tg/view?usp=sha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