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修正發布「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事宜,請查照

僑務委員會以書函告知勞動部修正發布「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修正重點如下:

(一)配合104年6月17日修正發布之就業服務法規定,修正僑外生每星期工讀時數最長為20小時。

(二)明定僑委會開設之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學生為就業服務法規定之華裔學生,在臺就學期間得工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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