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臺北市政府115年8月20日府授社婦幼字第11531439272號函辦理。
二、本案為台北市政府性別平等辦公室之第16屆民間委員遴選作業,意者自行於115年10月2日(五)前將推薦表寄至臺北市政府承辦人信箱(bk4952@gov.taipei ),或於9月4日(五)前將推薦表送至人事室彙整。
一、依臺北市政府115年8月20日府授社婦幼字第11531439272號函辦理。
二、本案為台北市政府性別平等辦公室之第16屆民間委員遴選作業,意者自行於115年10月2日(五)前將推薦表寄至臺北市政府承辦人信箱(bk4952@gov.taipei ),或於9月4日(五)前將推薦表送至人事室彙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