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衛服部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第二條及第九條條文訊息

轉知教育部臺教綜(五)字第1100143343號函及衛生福利部衛授疾字第1100101741號函,來函說明增列指定處所居家隔離者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適用對象,並自110年5月11日開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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