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台灣人壽增福企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自106年9月15日起停售訊息。

一、依「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第20條規定,退休人員任職滿15年以上,由教職員以一次給付應領總額,投保符合保險法規定之年金保險,作為定期發給之退休金。
二、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通知自106年9月15日起,停止銷售「台灣人壽增福企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