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係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函請本校轉知105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相關事宜。
二、旨揭獎項內容如下:
(一)參選資格:
1、教師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專任、兼任及退休教師,並領有教師證書或立案學校之聘書。
2、學生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外各級學校在學學生。
(二)徵選項目:
1、教師組:戲劇劇本、短篇小說、散文、詩詞、童話。
2、學生組:戲劇劇本、短篇小說、散文、詩詞。
(三)收件日期:自105年3月1日至4月12日止。
一、本案係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函請本校轉知105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相關事宜。
二、旨揭獎項內容如下:
(一)參選資格:
1、教師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專任、兼任及退休教師,並領有教師證書或立案學校之聘書。
2、學生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外各級學校在學學生。
(二)徵選項目:
1、教師組:戲劇劇本、短篇小說、散文、詩詞、童話。
2、學生組:戲劇劇本、短篇小說、散文、詩詞。
(三)收件日期:自105年3月1日至4月12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