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新大學人事室 > 未分類 > 轉知衛生福利部防疫照顧假申請對象與期間(110年9月21日至110年10月4日)相關規範說明
Author: 人事室 2021-10-12
未分類
轉衛生福利部及教育部函,來文說明於110年9月21日至110年10月4日間因疫情影響,於社區式長照機構(不含團體家屋)及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服務逐步恢復營運並加強防疫管制措施下,有親自照顧身心障礙及失能者家人需求,得申請防疫照顧假之相關規範。
← Previous post
Next pos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