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北市文山區公所115年9月16日北市文民字第11560221321號函辦理。
二、旨揭選舉投票日定於115年11月28日(星期六)舉行,為使選務工作順利進行,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現任)、主任監察員(現任或曾任)及三分之一以上管理員(現任)須為公教人員,凡參與選務工作之公教人員,相關補假、工作津貼及獎勵等規定說明如下:
- 按行政院115年8月11日院授人培字第1150001660號函規定,自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起,參加選務工作人員同意准予補假2日。
- 選舉工作費則依「中央選舉委員會選舉工作費支給數額基準」規定,主任管理員為新臺幣(下同) 3,900元、主任監察員3,200元、管理員2,550元、監察員2,300元、預備員2,000元(以3張選舉票及1張公投票計)。
- 另按教育部108年9月4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80077978號函暨本府教育局115年8月31日北市教人字第1153095258號規定(略以),公立學校教師擔任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及管理員者,於投票日前一日至公所點
- 領票及佈置投開票所期間,應准予公假登記並核支公假所遺課務之鐘點費。
- 投票工作圓滿完成後,符合「公職人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及推薦機關學校負責人獎懲標準表」者(主任管理員記功1次,主任監察員嘉獎2次,管理員嘉獎1次),則由本所依規定報請獎勵。
三、請有意登記之同仁於115年9月25日(五)前將自行至文山區公所網站選務專區下載填寫登記資料卡,並送至人事室彙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