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桃園市政府115年8月26日府環綜字第11502391521號函辦理。
二、為遴選具有環境影響評估相關學術專長及實務經驗之專家學者,請推薦符合下列任一資格之專家學者:
(一)從事環評相關項目技師五年以上。
(二)曾任大專院校教授、副教授教學年資三年以上或助理教授教學年資五年以上。
(三)曾任行政機關簡任第十職等以上職務,主辦環評相關業務三年以上。
(四)曾任各機關環評審查委員會委員二年以上。
(五)曾任環保公益團體負責人三年以上。
(六)其他經本府認定具有特殊專長者
三、為符合性別平等政策,請優先推薦女性專家學者。
四、意者請於115年9月4日前將推薦表送本校人事室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