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入出國及移民法」部分條文修正相關訊息。

一、依教育部111年2月9日臺教文(五)字第1110012684號函辦理。

二、檢附連結如下供參: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Qu-vwpQiYkO5V1W5e5VAHjh2qrgtpV66/view?usp=sha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