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訂於108年7月1日舉行各項職工代表普選,請查照。

主旨:本校訂於10871日(星期一)10001400R201教室,舉行108學年度「職工申訴評議委員會」職工代表與「第2屆勞資會議」勞工代表普選投票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1. 職工申訴評議委員會:依據本校「職工申訴評議委員會設置暨評議辦法」第3條規定,應選職員代表6工友代表1任期2年(108/08/01-110/07/31)。
  2. 勞資會議:依據勞動部「勞資會議實施辦法」第5條規定,應選勞工代表5,任期4年(108/08/01-112/07/31)。有意參選本校勞工代表者,請於62415時前填寫候選人登記表並送達至人事室。
  3. 注意事項:1.投票時,請攜帶本校服務證身分證私章 ,逾期視為棄權。 2. 檢附職工申訴評議委員會職員代表名冊工友代表名冊(請至各單位電子郵件信箱點選公告內容)
  4. 請詳閱投票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