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委員會專業獎章頒給辦法」,名稱並修正為「原住民族委員會獎章頒給辦法」

一、依原民會112年9月7日原民人字第11200434204號函辦理。

二、為期辦法名稱及獎章名稱與頒給事實更為名實相符並具代表性,爰將本辦法名稱修正為「原住民族委員會獎章頒給辦法」,並將獎章名稱亦同步修正為「原住民族獎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