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第3點、第4點、第8點修正

轉知「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第3點、第4點、第8點,業經教育部於112年1月17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112605106A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