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轉知行政院修正「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11條、第13條、第17條及第4條附表

教育部函轉行政院「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11條、第13條、第17條及第4條附表條文,修正發布之函文如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