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 自103年9月1日起,保險對象領取的兼職所得單次給付未達基本工資時不收取補充保險費,當金額超過1,000萬元,以1,000萬元計算。
- 有關執行教育部補助或委辦計畫,如有依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須計收補充保費 且由投保單位(雇主)負擔者,得於該計畫經費內編列「補充保費」項目,請 查照。(link)
- 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就讀碩、博士班研究生且無專職工作者, 其兼職所得補充保險費扣取下限提高至基本工資,並追溯至102年1月1日生效。(link)
二代健保業務說明會
表單下載
- 世新大學個人領據(103.09.01起適用)
- 補充保費扣費資格檢核表(103.09.01起適用)
- 各類助學金免扣取補充保險費調查表